1、保證和監督企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組織決策、決定的實施,正確處理國家、企業、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,堅持依法經營、公平競爭,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企業科學發展,維護企業的生產、經濟和政治安全。
2、通過法定程序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,支持領導班子依法行使職權。
3、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,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,以此來武裝廣大黨員和全體職工的頭腦,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企業。
4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,負責集團經營管理人員的選拔、教育、培養、考核和監督;做好黨員干部的民主評議工作;研究決定對所屬黨組織負責人的考核和對黨員的獎懲;堅持黨管人才原則,領導集團人才工作,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制度。
5、圍繞集團發展戰略,加強黨的思想、組織、作風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,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、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、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。
6、領導集團工會、共青團工作,支持其依法按章開展工作,抓好黨建帶工建、帶團建工作,并積極做好統一戰線工作。
7、研究確定黨建工作年度工作計劃,將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。年底進行總結考核,并接受上級黨組織的檢查和考核。
8、審批所屬黨組織的機構設置、換屆選舉及成員任命。
9、堅持完善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制度,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會議,對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況進行分析、梳理,有針對性做好各項工作。每年“七一”對黨建活動進行總結,樹典型,表先進。
10、制定黨員教育和發展計劃。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,正確處理不合格黨員,保證黨組織的純潔性和先進性。
11、認真貫徹“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”方針,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。
12、制定、實施集團文化建設規劃和計劃,推進集團文化建設,形成獨具特色的企業文化。
13、做好協調工作,維護企業穩定,促進企業和諧。
14、承辦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