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持黨委的日常工作,召集黨委會議。
2、代表黨委參與集團重大決策。
3、負責研究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議的黨建工作重大問題:黨建工作方針和目標、規劃和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、活動計劃等。
4、組織召開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會議,協調黨建工作事務。
5、貫徹集團黨建工作方針和目標,負責審核組織、思想、作風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,教育培訓,輿論宣傳,穩定工作,領導和支持群眾組織等方面的工作計劃,報集團黨委和黨政聯席會議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6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,主持召開黨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,抓好領導班子建設,促進領導班子團結,發揮黨委帶頭人的作用。
7、負責黨建工作對外聯絡。
8、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履行職責,并負責黨委分工的專項工作任務。書記不在時,主持黨委日常工作。